拍卖公告: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定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时,在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公开拍卖。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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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在建工程拍卖公告(2009年9月25日拍卖)
      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有关部门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在建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概况
       1、该标的位于石狮市宝源花园南侧。
       2、用地面积:约40306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约168809.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706平方米)。
       4、建设进度:该拍卖标的的桩基工程及地下室土建工程由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处负责建设完毕,并组织中间验收合格。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处提供全套(包括上部建筑)审查合格设计施工图纸。
       5、建设及交房时间:竞得人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其他相关要求
      本拍卖标的在建工程范围内建设的所有房产竣工后,由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处对除地下室以外的所有地面建筑全部回购。地下室由竞得人投资建设安装工程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处。计算回购房产建筑面积在工程竣工验收以后,以房产管理部门确权的产权面积为准,该确权的产权面积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总价款,意向竞买人必须自行认真测算清楚。该在建工程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回购范围及价格和回购房款支付方式等具体要求,按照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处出具的《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买卖协议》和《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在建工程拍卖转让说明》执行。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并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省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自2007年9月1日以来未受到县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供该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只准独立竞买。不得让任何第三方挂靠于该企业参与报名竞买。
       2、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可证明该企业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营业执照,或经工商局鉴证的董事会股权证明材料。
       3、竞买人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意向书。施工单位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的省内施工企业,并入选2008年度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施工承包商名录库,且自2007年9月1日以来未受到县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分的行政处罚,必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所在地县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同时附上该施工企业有效的、可证明该施工企业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营业执照,或经工商局鉴证的董事会股权证明材料。
      四、竞买保证金
      本次公开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五、竞买人报名登记
      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09年9月24日17时前,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竞买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需双方亲自向我公司办理签字委托手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保证金存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经确认资格后,我公司给予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六、公开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意向竞买人可于2009年9月11日至2009年9月24日到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公开拍卖文件。
      七、实地踏勘
      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9月24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八、拍卖方式
      本次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在建工程公开拍卖采用有底价且底价保密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
      九、公开拍卖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9月24日17时。
       2、报名地点: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
       3、拍卖时间:2009年9月25日16时。
       4、拍卖地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十、付款方式及期限
       1、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该拍卖总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2、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5‰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处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解除《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花园二期)买卖协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成交价款即该拍卖标的的总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工程等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
      十一、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111590、13599156655
      传    真:0595-22111490  
      网    址:http://www.fjjfpm.cn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驻石狮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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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0595-88889232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 座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十日
发布人:福建佳富拍卖    发布时间: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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