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用地位置:位于晋江市规划迎宾路与规划西环路交叉处,用地东邻梅岭卫生服务中心,北与八仙山公园商业配套设施用地相对,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用地面积:约15812.2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约57534.0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136.08㎡,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397.95㎡)。
(四)拍卖起叫价:人民币1000万元。
(五)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用地交付方式为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二)竞买申请人竞得该项目开发权益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买卖协议》的变更协议。
(三)该安置房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的所有房产竣工后,全部由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回购。回购房产建筑面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地上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权的产权面积为准,地下室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量单位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面积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总价款,意向竞买人必须自行认真测算清楚。
(四)该安置房项目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回购价格、回购面积、回购房款支付方式及其他事宜,按照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定的《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买卖协议》和《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拍卖转让说明》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该拍卖总成交价
款,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10日的,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解除《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和《晋江市八仙山安置房买卖协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必须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四、公开拍卖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6日17时。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三)拍卖时间:2010年12月7日15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城市展馆二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五、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0年12月6日17时前,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需双方亲自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签字委托手续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本次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意向竞买人可于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 12月6日到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公开拍卖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6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且底价保密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
七、晋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咨询电话:0595-22111590 、13599156655
传 真:0595-22111490
网 址:http://www.fjjfpm.cn
联 系 人:王先生 曹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