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定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时,在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公开拍卖。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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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1年2月18日拍卖)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关于
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泉国土资洛告字〔2011〕2号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洛江区滨江大道填海区域A、B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坐落 
宗地面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出让年限
项目开工期限
项目竣
工期限
出让起始总价
 
增价幅度
竞买
保证金
土地
开发
程度
宗地
总面积
其中:
出让土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
建筑
限高
其他利
用要求
滨江大道填海区域A地块
万安街道万福社区
 
30264
30264
商住用地
≤3.4
25%以下
35%以上
100米以下
见泉规函[2011]
8号
商业40年、住宅70年
成交后12个月内
成交后36个月内
60000万元
500万元的整数倍
20000万元
现状
滨江大道填海区域B地块
58618
58618
≤3.5
28%以下
120米以下
(二)相关要求说明:
1、公开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截止时通过审查的竞买人数来确定,若竞买人数达到3家或3家以上即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达不到3家即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洛江区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洛江区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洛江区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
3、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2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50%。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两个月的,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竞买人资格及竞买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
(二)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0万元整。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公开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2月17日17时。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07室。
(三)拍卖时间:2011年2月18日16时。
(四)报价地点: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三楼土地利用股。
(五)拍卖、摘牌地点: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七楼会议室。
(六)挂牌交易期限:2011年2月18日9时至2011年2月28日16时。
(七)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间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并设有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17日到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三楼土地利用股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1年2月17日17时前,法人申请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申请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17
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洛江区滨江大道填海区域A、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后,将予以土地使用权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向本局提出,逾期即予土地登记发证。
八、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后再提出申请,如有疑问可在公开出让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九、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咨询电话:0595-22111590、22866379、13599156655
传    真:0595-22111490
联 系 人:曹先生、王先生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发布人:福建佳富拍卖    发布时间: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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