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泉州市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概况
(一)项目用地位置:位于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三期,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用地面积:约16727平方米。
(三)总建筑面积:约636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134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280平方米)。
(四)拍卖起叫价:人民币500万元。
(五)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的整数倍。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项目用地交付方式为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二)竞买申请人竞得该项目建设开发权益后应在泉州市洛江区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洛江区设立的除外)对该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洛江区交纳。竞得人在该项目开发建设期限内不得将该项目股权转让。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回购房买卖协议》的变更协议。
(三)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的所有房产竣工后,全部由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回购。回购房产建筑面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地上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确权的产权面积为准,地下室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量单位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面积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总价款,意向竞买人必须自行认真测算清楚。
(四)该项目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回购价格、回购面积、回购房款支付方式及其他事宜,按照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定的《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回购房买卖协议》和《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拍卖转让说明》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10日的,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解除《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建设开发权益转让合同》和《洛江区五金机电产业园生活配套工程(安置房)回购房买卖协议》,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四、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且底价保密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拍卖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8月24日17时。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三)拍卖时间:2011年8月25日10时。
(四)拍卖地点: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七楼会议室。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1年8月24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本次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意向竞买人可于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24日到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公开拍卖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24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江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的、可证明该施工企业为国有或程竣工验收后,七、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咨询电话:0595-22111590、13599156655、13805994415
传 真:0595-22111490
联 系 人:王先生、陈先生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