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定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时,在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公开拍卖。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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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12年8月3日拍卖)
    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石狮市2011-23-05号等1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技术指标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
层数
2011-23-05
鸿山镇伍堡村
771.2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362
5
2011-23-06
鸿山镇伍堡村
757.5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355
5
2011-23-07
鸿山镇伍堡村
629.5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295
5
2011-23-08
鸿山镇伍堡村
643.2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302
5
2011-23-09号地块A区域
鸿山镇伍堡村
576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270
5
2011-23-10
鸿山镇伍堡村
757.5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355
5
2011-23-11
鸿山镇伍堡村
963.2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452
5
2011-23-12
鸿山镇伍堡村
963.2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452
5
2011-23-13
鸿山镇伍堡村
515.2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242
5
2011-23-14
鸿山镇伍堡村
579.2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272
5
2011-23-15
鸿山镇伍堡村
722.9
商服住宅
≤6.5
≤100%
≤7层
商服40年、住宅70年
80
339
5
    各地块具体规划控制指标详见石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文件(狮规设〔2012〕11号文)。
    二、其它相关要求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石狮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规划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按照建设项目基建程序办理基建审批手续,缴交相关税费。
    2、2011-23-09号宗地B区域为拆迁安置的房地产。该区域建成的房产专项用于安置鸿山镇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安置户,相应地上建筑所应发生的建安成本和费用由拆迁安置户承担。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鸿山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安置户办理竞得土地所建的房地产产权分割办证手续。具体事宜由鸿山镇人民政府协调分配。房产建成前,竞得人不得将竞得土地及在建工程用于其它用途的抵押或在竞得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上设定其它他项权利。
    3、竞得人应自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内竣工。竞买人应提交承诺函。违约的按闲置地规定处理,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二)本次公开拍卖出让各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日17时 (须到账)。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且底价保密的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2日17时。
    (二)报名地点: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
    (三)拍卖时间:2012年8月3日16 时。
    (四)拍卖地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2年8月2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存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公开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地块的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0 日至2012年8月2 日到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公开拍卖出让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2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竞得人应自竞得之日起15日内缴交宗地成交价总额50%的地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地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二)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出让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排污等工程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其中契税、耕地占用税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要求在缴清全部出让金时同步缴交完毕)。
    八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一)、石狮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传    真:0595-88712212、88712310
    联 系 人:蔡先生   陈小姐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2212室土地储备中心
    (二)、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111590、13599156655
    传    真:0595-22111490  
    网    址:http://www.fjjfpm.cn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驻石狮联络处
    联系电话:13805994415、15396666979
    联 系 人:陈先生、曹先生
    联系地址: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 座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发布人:福建佳富拍卖    发布时间: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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