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受有关执法部门委托,定于2009年3月11日下午3:00时,在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公开拍卖。详情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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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12年11月6日拍卖)
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狮国土告〔2012〕24号
    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石狮市2012-11-02号地块A区和B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建设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石狮市2012-11-02号地块
市区八七路南侧宝盖镇龙穴古坑后村
54635.6(其中A区22951.3平方米,B区31684.3平方米)
A区:
商服
住宅
B区:
住宅
A区3.3;
B区2.85
A区
≤28%;
B区
≤16.5%
A区
≥30%;
B区
≥35%
 
商服40年住宅70年
5000
15000
100

    规划控制指标按出让面积计算,详见石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批准文件和石狮市城东新区安置区建筑设计方案执行。规划控制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二、其它相关要求
    (一)公开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如果报名截止时竞买人数达不到2家即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二)该宗地块需回购部分房产用于拆迁安置;土地竞得人必须同步投资建设《石狮市城东新区安置区建筑设计方案》中规划设计的小学用房及幼儿园用房,由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回购;项目规划设计的街心公园、A区(安置区)的小区绿化景观、小学幼儿园项目的绿化景观及室外运动场所等配套设施,按用地面积400元/平方米的标准发包给土地竞得人进行施工建设。
上述回购房产和景观建设的详细要求,按照《石狮市城东新区安置区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说明》(狮土储〔2012〕01号)和《石狮市2012-11-02号地块安置房及小学幼儿园房产买卖协议》执行。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石狮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石狮市设立的除外)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石狮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石狮市国土资源局、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石狮市2012-11-02号地块安置房及小学幼儿园房产买卖协议》的变更协议。
    (四)交地方式:于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三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与一家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意向协议书,作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同一家施工企业仅能与一家竞买人签订工程施工承包意向协议书,意向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承建项目自2009年至今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施工企业。(须提供该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可证明该企业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营业执照,或经工商局鉴证的董事会股权证明材料等;验原件存复印件)。
    2、竞买人必须承诺竞得土地后选择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本项目绿化景观工程及街心公园工程的施工单位。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可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5日17时。
    2、报名地点: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座。
    3、拍卖时间:2012年11月6日15:30 时。
    4、拍卖地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如果转为挂牌方式,挂牌交易期限:2012年11月6日9时至2012年11月19日17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六、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2年11月5日17时前,竞买人必须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存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1月5日到石狮市国土资源局、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或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三)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5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或泉州市晋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竞得人应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石狮市国土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石狮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排污等工程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其中契税、耕地占用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要求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时同步缴交完毕)。
    八、石狮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石狮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传    真:0595-88712212、88712310
    联 系 人:蔡先生、孙小姐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22楼2212室土地储备中心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111590、13599156655
    传    真:0595-2211149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驻石狮联络处
    联系电话:13805994415、15396666979
    联 系 人:陈先生、曹先生
    联系地址:石狮市金林路38号兴业大厦19楼C 座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发布人:福建佳富拍卖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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