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定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拍卖厅拍卖:林元青、李秋霞、肖忠、李文情、李文平等人名下址在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南段西侧广益花园A2-2号金属大厦01、102、03、04、05号店面及201、301号商场,总建筑面积约1688.45平方米,起拍价人民币4129.2357万元。
竞买条件:有意竞买者应于2013年11月19日下午5时前向我公司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办理竞买手续。注:保证金必须于2013年11月18日下午5时前到账,汇款时须注明用途为拍卖保证金及该标的执行案号:(2012)泉执行字第456号、(2013)泉执行字第424、483号。超过该时间不予办理竞买手续(拍卖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丰泽支行营业厅;账号:13-510701040001360)。另委托人通知: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129.2357万元,与本次拍卖财产有关人员对评估价值有异议或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会举行三日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与本次拍卖财产有关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看样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9日
咨询电话:0595-22111590、13599156655、15396666979
法院监督电话:0595-22139771
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