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JG2018—17号20号 22号 23号地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晋国土资告字〔2018〕59号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出让人内坑镇白垵村民委员会、东石镇郭岑村民委员会、永和镇梨星村民委员会、山前村民委员会委托,我局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分别出让晋江市JG2018—17号、20号、22号、23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晋江市JG2018—17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内坑镇白垵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3579平方米。
3、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楼)。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3.3,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出具晋江市JG2018—17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的复函》(晋规审〔2018〕876号)。
6、起叫价:267万元。
7、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二)晋江市JG2018—20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东石镇郭岑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2432平方米。
3、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展厅)。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3.0,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要求出具晋江市JG2018—20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的复函》(晋规审〔2018〕886号)。
6、起叫价:235万元。
7、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三)晋江市JG2018—22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永和镇梨星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1100平方米。
3、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楼)。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3.3,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要求出具晋江市JG2018—2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的复函》(晋规审〔2018〕879号)。
6、起叫价:83万元。
7、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四)晋江市JG2018—23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永和镇山前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873平方米。
3、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楼)。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3.3,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要求出具晋江市JG2018—23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用地红线图的复函》(晋规审〔2018〕880号)。
6、起叫价:65万元。
7、增价幅度:5万元的整数倍。
(五)其他相关要求:
1、交地方式为出让人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2、土地竞得人应在签订《晋江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
3、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绝对控股的独立核算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出让人签订《晋江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4、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晋江市JG2018—17号、20号、22号、2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分别为53.4万元、47万元、16.6万元、13万元。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拍卖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7时。
(二)报名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18年12月27日16时。
(四)拍卖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四、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0日8时至2018年12月26日17时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8年12月26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17时,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七、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小叶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真:0595—85629625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咨询电话:0595—22111390、15396666979
传真:0595—22111490
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07#
2018年12月7日 |